本来准备写篇随感。苏麻辣姑大姐访问我博客被她的评论感动。轰动一时的“超级玛丽事件”因为出现新的情况,苏麻辣姑博文也停了,转而发起网络呼吁,希望更多的网友方方面面支持韩萱一家人,韩萱需要更多人的关心,老韩需要网民道义上的支持。
首先,我们先弄清“超级玛丽事件”的来龙去脉。2006年3月2日,“超级玛丽”歌唱组合成员、两个年轻的女孩罗惊和韩萱在北京的租住地——潘家园松榆东里22号不幸煤气中毒。罗惊不幸去世,韩萱高度昏迷,神志不清。
事件的过程值得留意,从报案到出警,北京警方在事发7小时后才打开两女孩遇难房间,事后,面对媒体和女孩家人,北京警方居然用没有房间钥匙为由,推脱责任。其实,粗通法律的人也看出门道了,零时31分报案到大清晨打开房间,这是多么宝贵的时间,而我们的人民警察却以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为由,要等房东打开。当然,最后的结果是惨剧发生。
韩萱的父亲韩洪震当然对这样的答复不满,以“不作为”为由将北京警方告上法庭。因种种原因,两改被告,从“北京市公安局”到“朝阳区公安分局”,再到“潘家园派出所”。 原告律师张律师也认为警方的过失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:第一,出警不及时,刘然0点30分报警,警方0点36分还在办公室给刘打电话。而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出警民警接到指令后,应当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;其次,在当时的情况下,警方有强行开门的权力,他们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破门;第三,相关警察拖延查找房东时间,无根据地对屋内情况进行猜测并做出臆断。
2006年7月24日,朝阳公安分局和潘家园派出所向朝阳区法院提交答辩状表示:2006年3月2日凌晨0时31分许,刘然报警称,松榆东里22号楼其朋友罗惊、韩萱在家可能有危险。我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,到现场了解情况为,刘然多次拨打其友人罗惊、韩萱的电话无人接听,怀疑其遇到危险。由于时值深夜,民警经工作于当日清晨8时许通过电话联系上房主,在房主通知下由持有钥匙的邻居打开门后发现罗惊、韩萱在屋内昏迷,屋内并弥漫煤气,后立即配合“120”对二人进行抢救。经医院诊断罗惊、韩萱病情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。我所认为,接警后我所系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,进行了适当处置,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。原告煤气中毒后昏迷与我所之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现在的官司僵持不下。由于法律解决延缓,韩萱一家陷入困境,一年来,一家花在爱女身上的费用已经高达70多万元,为了女人能叫一声爸,一声妈,韩洪震和他的妻子无怨无悔,父母之爱,血脓于水。
这次事件,有两个被告,一是房东,二是警方。房东的责任姑且不论,北京警方难道真的能逃脱吗?《警察法》和《公务员法》写得明明白白,从接警到现场,从判断到处理,这里面的环节,警察真的没责任吗?“滥用职权”和“紧急避险”是讲条件的,马上可以打开的房间为什么要等钥匙呢?如果说开门就属于滥用职权,那么中国的恶性案件就没法控制了。
官司打到现在,事情朝着受害方发展,问题也来了,法律解决还没来到,治病的费用已经叫韩洪震一家山穷水尽,老韩已经在卖身体器官了。无语啊!现实的无奈,希望北京法院尽快判决,使韩萱治疗的费用早日到位,老韩就不要卖器官了。相信法律,有更多的网友给你顶着,道德和法律是一个整体,前不久发生在北京朝阳医院的李丽云事件难道我们都责怪肖志军?医院没责任?
现在提的“以人为本”“和谐民生”,是今后政府的必然转向,“不作为”的事也是考验政府的执政水平,法律不是游戏,规则的制定不是某些人的工具。
“超级玛丽事件”以惨剧开始,希望有善终。不要给活着的人带来更大的伤害!器官很宝贵!公平更难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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